苏州法院审案发现虚开增值税发票联络网呈金字塔型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沧浪区法院共审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2件,涉及虚开发票215份,价税合计金额896万余元,刑事处罚14人、单位8家。该院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络网呈金字塔型结构,同时出现了两种新的虚开发票手段,大大增加了税务检查的难度。
沧浪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逃避税务机关检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了新手段。一是由开票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至与受票方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再由该单位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开票方以赚取开票费为目的,让受票方按照虚开的票面金额将钱款全数打入其账户,之后再由其扣除开票费后以现金形式将余款返还受票方,通过形式上资金的流转掩饰其无货交易的本质。这两种虚开方法,加大了对于最终受票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难度,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据了解,开票单位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置于金字塔塔尖;多个与开票单位熟识的个体商贩或朋友负责介绍虚开生意位于金字塔中层;有虚开需求的单位构成金字塔基座。介绍人的作案动机主要是为了和客户搞好关系留住客源,但也存在差额赚取开票费从中牟利的情况。
此外,开票单位中除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为夫妻关系外,其他7家都是家庭式公司,6家公司丈夫是法定代表人兼实际负责人,妻子做挂名股东;还有1家公司的两名股东是连襟关系。因此股东对于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实际负责人的行为无法起到监督约束作用,即使实际负责人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司其他股东也多是案发后才知晓。
该院一位法官建议,税收及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小商品市场个体商贩成立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其他个体商贩应加强依法纳税的日常宣传教育,使其知晓各种涉税违法犯罪的行为及后果,不因愚昧无知而误入歧途。(记者丁国锋 见习记者马超通讯员杨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