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税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活动点评
2012年,全市国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活动,共检查涉嫌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1500余户,查实这些企业虚开和接受虚开发票1.44万份,金额12.56亿元,税额2.13亿元,价税合计14.69亿元。我市公安机关对近900名涉案人员采取逮捕、刑拘以及其它刑事强制措施。对这些违法企业和人员的惩处,不仅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而且维护了全市税收经济秩序。现曝光其中部分典型案例,以期提醒广大纳税人守住守法经营的底线。
虚开发票搞“创收”引来牢狱灾
北京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某体育用品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主要经营体育用品销售,是某体育品牌江苏省区域总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由于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的不多,该公司积累了不少“开票额度”,居然将这些额度用来“创收”。2008年至2011年8月,在郭某的授意下,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许某等5名财会人员以收取票面金额3%~7%“开票费”的方式,向江苏、福建、上海等7省、市的59户企业(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499份,价税合计4.5亿元。许某等人还积极扩大“业务”,主动招徕“生意”,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案发后,国税机关依法没收该公司非法所得1365万元,并处罚款1080万元。公安机关对涉案的24人采取了司法措施,法院判处郭某、许某等11人14.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点评】
这是一个有着相当规模、经济效益不错的公司,郭某有着体面的身份,许某等人有着令人羡慕的职业。是贪欲让郭某、许某等人置法律于不顾,不仅毁了自己,还连累了家庭和公司,负面影响严重。
购进虚开发票想节税付出惨重代价
某时装公司,私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女装,全部销售给家族经营的进出口公司出口海外。
为追求成本最低化,该公司不直接购进面料,而是自购“氨纶丝”等化纤丝,历经织布、印染、制衣、绣花、烫金、串珠等多道工序制成成衣。整个过程中织布、印染等许多环节外发加工,加工费以及部分购进辅料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在销售给进出口公司时,其销售单价定得较高,这就导致该公司的增值税负担率超出常规。
为达到少缴税目的,法人代表金某联系倪某等中间人,以支付5%~6%开票费的方式,从本市15家化纤企业(另案处理)购进虚开发票817份,涉及金额7001万元,税额1190万元。主要做法是取得虚开发票后,按票面金额向化纤公司打款,造成交易假象;化纤公司扣除“开票费”后,将余款汇给倪某等中间人,中间人再将资金汇到该时装公司相关人员个人卡上。国税机关依法对该时装公司追缴增值税1190万元,处罚款1190万元,加收滞纳金261万元。公安机关对涉案15人采取刑事措施,其中1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人取保候审。
【案例点评】
一个公司业务做大了,进行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无可厚非,但万万不可把虚开发票等违法勾当纳入其中。在账务处理上以假乱真,秘密实现资金回流,是众多虚开发票违法活动的惯常手段。该公司也是如此,账面处理滴水不漏,发票流、货物流、资金流一一对应。但检查人员绕过表象,调阅了9名涉案人员14张银行卡的往来记录,层层追踪并获取了资金回流证据,破获了此案。